8月8日,台湾财政部正式发布《金融机构执行共同申报及尽职调查作业办法》草案,就台湾地区具体实施经合组织《统一报告标准》(CRS)的相关规定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此举其实跟去年10月份,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管理办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类似。这就意味着一直备受瞩目的、未加入CRS的台湾,其金融账户信息交换的具体办法也将浮出水面。
这本草案中,财政部官方表态说,为因应国际日益提升资讯透明标准,维护租税公平及保障合宜税收,且依据现有法规,台湾具备依国际新咨询透明标准互惠进行税务用途资讯(含金融账户资讯)自动交换及相互提供其他税务协助之法源依据。
其实,早在2016年年底,台湾就已经和美国正式签署"肥咖条款"(肥咖条款:是美国在2012年通过"外国账户税收遵从法(简称FATCA),2013年1月起生效,台湾称为"肥咖条款"。"肥咖条款"要求全球金融机构向美国通报美国人在海外的金融资料,以供美国政府查税。),今年上半年,台湾发布消息称,预计在2018年之前加入"全球版肥咖条款"的国际共同申报准则(CRS)。这不,本月8日发布的《金融机构执行共同申报及尽职调查作业办法》草案更是说明了台湾距离全球合作反避税的目标又更近了一步。
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台湾CRS法规草案的一些内容。
1. 账户尽职调查的时间要求
依据该草案的规定,台湾将从2019年1月1日起开始正式实施CRS,并在2020年实现首次对外金融账户涉税信息自动交换。这相比2016年1月1日开始第一批实施CRS的国家,晚了4年时间。具体有关金融账户尽职调查的时间要求,总结如下:
2. 什么时候开始CRS申报?
该草案参考新加坡及中国大陆的规定将申报的截止日期设为每年的5月31日。而首次的交换预计将于2020年进行。
3.交换国家
该草案第二十八条为"本办法所称应申报国,指依据与我国商定税务用途资讯交换之条约或者协定进行金融账户资讯自动交换,且经财政部公告之国家或地区。"说明台湾所采用的非多边协议,而是一对一的双边协议。
目前台湾签订全面性所得税协定有32个,包含新加坡、日本、澳大利亚、新西兰、加拿大,这将是财政部优先洽签资讯交换协定的国家。
而与台湾在2016年与美国的签署的FATCA协定不同的是,CRS中对税务居民的识别是所有国家,而不是单一的美国,以及未来新开户时,客户需提供自我证明,而金融机构需要识别其合理性等等。
4.中国大陆、中国香港、澳门并不在范围内
在草案条文第一章总则的第一条,便明确指出"与中国大陆、中国香港及澳门商订税务用途资讯交换及相互提供其他税务协助之协议,非属税捐稽征法授权范围,故不适用本办法规定"。
台湾对于加入全球反避税行列已经迈出了坚实的一步,但想要和大陆、中国香港、澳门之间实现金融账户涉税信息自动交换,我们还要拭目以待。
5. 台湾是否会加入多边征管公约?
由于台湾不是主权国家,只能签双边协定而不能签多边协定,和我们目前中国香港、澳门的操作办法是一样的,需要每一个国家/地区单独谈判签署条款。
《多边征管公约》是仅对主权国家开放的,根据消息,中国香港和澳门有可能在今年10月通过中央政府法规效力的外域化,曲线加入《多边征管公约》,这样一来信息交换更方便规范,二来CRS的实施进程也可加快,对OECD来说是比较愿意看到的局面,故而会希望各签署国/地区都能走多边协定。至于台湾,由于其独特性和复杂性,就不得而知了。
结语:
台湾加入CRS,是全球税务透明化的大势所趋,相反,如果,台湾不加入CRS,会被OECD视为不配合反洗钱政策,对以对外贸易为重点的台湾来说,影响很大。关于台湾版CRS,更多详情请咨询晋昇业务顾问或致电400-833-0866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