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3-06-25 09:23 来源:www.hkjsh.com
建议:凡属深圳市国税局企业所得税征管范围按查账征收和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的居民企业所得税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均应当出具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报告,尤其是亏损企业。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报告所需资料:
1)公司的章程及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公司的验资报告复印件
3)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4)享受优惠政策的批文复印件(如有)
5)本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原件
6)纳税申报表(或密码)本年度的凭证,账本
7)其他应提供的资料
注:以上资料中的复印件,必须由提供单位加盖公章予以确认。外资公司还需提供外汇卡号和外商投资批准证书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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